(新中國70年)中國政協70年 協商民主在發展
中新社北京8月26日電 題:中國政協70年 協商民主在發展
中新社記者 鄭巧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也是人民政協成立70周年,人民政協伴隨著共和國走過風風雨雨,走進了新時代,踏上了新征程。
回首來路,人民政協作為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機構,在不同歷史時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力促進了人民當家作主更好實現,充分體現出中國式協商民主既能夠充分發揚民主、又能夠廣泛凝聚共識,從而形成萬眾一心、齊心協力干大事的大格局。
五星紅旗、《義勇軍進行曲》、公元紀年……70年前的那個9月,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召開,代行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國都、國旗、國歌、紀年也一并得以確定,選舉產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此后,人民政協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著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獨特作用。
經過70年的實踐,人民政協形成了包括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多樣化的協商方式。從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到教育、醫療、食品安全等民生方方面面,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很多納入到國家重要決策和相關部門工作中。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十八大首次以黨代會報告的形式提出并系統論述“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
“人民政協以憲法、政協章程和相關政策為依據,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保障,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全面系統論述了中國特色協商民主理論,并強調要堅持發揮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為更好發揮協商民主的作用,近年來,全國政協在創新協商載體、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上做了有益探索和實踐。
2013年,雙周協商座談會得以恢復,這一在1950年至1966年間曾舉行上百次,中斷40余載的民主形式終于回歸。座談會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親自主持,每兩周舉行一次,黨內外“內行人”就一個重要主題討論交鋒,并將記錄遞交決策者。
2018年,全國政協委員移動履職平臺(手機APP)投入使用,委員們無論身在何處,都能隨時隨地通過“云端”提交意見建議。這一新型履職平臺使建言猶如搭上“直通車”,提升了履職熱情和責任感。“網絡議政、遠程協商作為創新舉措,大大提升了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時空效率。”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新希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永好認為。
此外,設立“委員講堂”,創建全國政協宣講團并開展宣講活動,成立全國政協第一個對外友好小組——“中非友好小組”……為更好發揮作用,政協一直在與時俱進。
“履不必同,期于適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這一制度是在中國的社會土壤上生長起來的。而人民政協正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
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朱昔群表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當代中國廣泛、多層、制度化的發展以及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特殊功能與重要作用,有力地證明了人類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的多樣性,也證明了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并行發展、相互支撐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越性。
誠如所言,在70年的歷程中,人民政協從社會現實出發,不斷調整政協界別構成,團結社會各階層,以實現最大限度的政治聯合,展現出了巨大的政治包容性和制度穩定性,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順應歷史、因時而制、因勢而變,以協商制度為重點,是人民政協70年的重要經驗與發展規律。”中國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政黨理論研究基地首席專家兼副主任周淑真指出,在今后的歲月里,人民政協協商制度的功能作用必定進一步彰顯,形式內容必定進一步豐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事業、國家治理的實踐,期待人民政協協商制度進一步發展。(完)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