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聯邦最高法院14日批準了該國11月舉行的國民議會選舉的最終結果。
據伊拉克通訊社報道,伊拉克聯邦最高法院當天召開閉門會議,審議由獨立高等選舉委員會提交的2025年國民議會選舉最終結果。經審查、審議,聯邦最高法院認定本屆國民議會選舉流程符合憲法和法律要求,不存在影響其有效性的違規行為,依法批準本屆國民議會選舉的最終結果。
伊拉克11月9日、11日分別舉行新一屆國民議會選舉特殊群體選民提前投票和普選投票。獨立高等選舉委員會11月17日公布的選舉最終結果顯示,現任總理蘇達尼領導的“重建與發展聯盟”獲得議會329席中的46席,位列首位;前總理馬利基領導的“法治國家聯盟”獲29席;國民議會前議長哈布希領導的遜尼派政黨“進步黨”獲27席。
伊拉克憲法規定,議會選舉結果獲批后,新一屆議會須在15天內召開首次會議,推選議長和兩名副議長。議會應在首次會議召開后30天內選出新總統。新任總統隨后指派議會最大黨團推出的人選出任新總理并在30天內提名內閣人選。
這是2003年伊拉克戰爭爆發后,伊拉克舉行的第六次國民議會選舉。參與投票的選民人數超過1200萬。